通过加强信用应用,引导并规范用电主体用电行为,提升用电主体守法诚信意识。
一、依法依规将无正当理由欠缴电费、窃电及违约用电的信息纳入失信记录,对优良用电主体,提供VIP服务、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,在节能改造、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中,优先予以政策支持。
信用状况良好的用电主体,可凭借公共信用信息报告、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用承诺书替代产权证明,向越秀供电局提出用电申请,有效解决广州老城区因历史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无产权、未确权以及无法提供可供电证明建筑的用电难问题,从实际出发切实帮助此类用户“用上电”。